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2月19日下午,陵阳市场监管所组织召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讲答疑会。陵阳辖区6家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
宣讲答疑会上,陵阳所所长刘防震为企业详细解读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强调各企业应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协助主要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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