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推动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参考《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池政办〔2020〕51号)、《蜀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蜀山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蜀政办〔2021〕15号)及我省铜陵市、淮南市、来安县、南陵县、望江县等市县出台的支持建筑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青阳县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推动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推动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特制定《青阳县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措施(送审稿)》经县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为我县87家建筑业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提高业务承接范围,拓展新的承接方式,促使建筑业企业提升资质,做大做强拓展市场,增加我县经济税收。
五、主要任务
分别从支持建筑业企业优化资质等级、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大力引进市外优质建筑业企业、加快建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扶持政策。
六、创新举措
1、鼓励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
2、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拓展市场
3、鼓励建筑业企业创优质工程
4、支持建筑业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建设
5、鼓励社会开发投资项目业主单位与本地建筑业企业合作
6、鼓励市外总承包企业与本地建筑业企业合作
7、培育优秀建筑业企业
8、鼓励市外优质建筑业企业落户我县
9、鼓励市外建筑业企业设立子公司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大《池州市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建筑业企业的若干措施》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用活政策;二是制定优秀建筑业企业和企业家评选的配套政策;三是培育高等级资质企业;四是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解读人:青阳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林 咨询电话:0566-502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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