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来信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来信人于2月1日上午在青阳城区乘坐4路公交车,上车时来信人向公交车驾驶员出示现役军人有关证件,该驾驶员因工作时间不长,对相关政策没有详细了解,故而告知不能进行免费乘车,随后来信人电话咨询公交公司,因相关工作人员对政策了解不足,未做好相关解释说明工作,给来信人造成了困惑。
根据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城市公交线路票价的批复》(青发改〔2019〕450号)文件要求,免收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的乘车费用。现役军人可凭有效证件在青阳城区免费乘坐公交车。
县公交公司已对该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作出批评教育的处理,同时电话向来信人做了解释说明并表达了歉意,来信人表示理解。
县交通运输局已要求公交公司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尤其是加强对新入职员工的培训学习,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联系人:查品健, 联系方式:0566-5038298。
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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